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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商品分类的概念和作用
一、商品的基本概念
商品是指用来交换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。一切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。商品的二重性是由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,即具体劳动产生使用价值,抽象劳动产生价值。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中,工农业用的生产资料和人们衣食住行用的生活资料,绝大多数需要通过交换而获得,它们大都是商品。
商品是人类有目的的劳动产品,是人和社会需要的物化体现,可以包括实物、知识、服务、利益等。实物商品的整体概念应包含三个层次内容:
(一)核心商品
核心商品是商品所具有的满足某种用途的功能。比如,人们购买的电冰箱,并不是需要一个装有压缩机、冷凝器和控制装置的大铁箱,而是要购买其制冷功能,即冷冻冷藏食品,保鲜的功能。商品功能达到用途要求所必备的能力,这种能力是由商品性质所决定的,商品对人的有用性是以商品功能为基础的,因此,核心商品是商品整体概念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部分。
(二)有形商品
有形商品部分是指实物商品体本身。商品体是由商品的成分、结构、外观、质量、品种、商标、包装等多种因素构成的有机整体。有形商品是商品的外在形式。
(三)无形商品
无形商品又叫附加商品,是指人们购买有形商品时所获得的附加利益和服务。例如,提供送货上门服务、售后技术服务、免费安装调试、质量保证措施、信息咨询、某种附加利益等。善于开发和利用适当的无形商品,一方面可以获得竞争优势,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需求。
二、商品分类的概念
任何集合总体都可以按一定的标志特征逐次归纳成若干范围更小、特征更趋一致的部分,直至划分成最小的单位集合体,这种将集合总体科学地、系统地逐次划分的过程称分类或归类。
商品分类是指为了一定目的或满足某种需要,根据商品的属性或特征,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志将商品划分不同类别并形成系统的过程。我国通常将商品划分成门类、大类、中类、小类、品类或品目、以及品种、花色、规格等。
门类是按国民经济行业共性对商品总的分门别类,属最高类别,我国商品分 23 个门类。
大类是按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行业来划分的,我国商品在门类的基础上分 88 个大类,如五金类、交电类、日用百货类、钟表类、针纺织品类、印刷品类等大类。
中类即商品种类,也称商品品类或品目。是若干具有共同性质或特征的商品总称,它包括若干商品品种。如针棉织品、塑料制品、橡胶制品等。
小类是根据商品的某些特点和性质进一步划分的。如针棉织品又可分为针织内衣类、针织外衣类、羊毛衫类等。
商品的品种是按商品的性质、成分等特征来划分,是指具体商品的名称,如西服、洗衣机、皮鞋、啤酒等品种。
商品的细目是对商品品种的详细区分,包括商品的花色、规格、品级等,如 180/112 A 型男西服、 23 号女式高跟皮鞋等。
通过商品分类,可以将成千上万种商品在生产、交换、流通中,应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条理化、系统化,以实现商品使用的合理化和流通管理的现代化。因此,商品分类对发展生产,促进流通,满足消费,提高现代管理水平等有着重要作用。
在不同的时期,商品的范围、分类对象并不完全相同,因此,商品分类的层次也不一样。目前,通常将商品分成大类、品类、品种、细目等四个类目层次。
三、商品分类的原则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下一页 |